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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字〔200751


 

关于印发《全国妇女教育培训体系建设纲要

20082010年)》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妇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妇联:

为进一步推动妇女教育培训,提高妇女综合素质,全国妇联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全国妇女教育培训体系建设纲要(20082010年)》(以下简称《纲要》),并经全国妇联九届五次执委会议讨论通过。现将《纲要》印发,请各省区市妇联结合实际,认真学习贯彻。

 

 

 

 

全 国 妇 联

20071229

 

 

 

全国妇女教育培训体系建设纲要

20082010年)

 

为贯彻科教兴国、人才强国和可持续发展战略,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按照国家教育发展规划要求,进一步提高广大妇女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培养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需要的合格建设者与妇女人才,制定《全国妇女教育培训体系建设纲要(20082010年)》。

一、前言

    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和妇女发展的基础。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妇女发展,教育为先。妇女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加强妇女教育培训,提升妇女整体素质,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共建共享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深入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大力开发妇女人力资源,实现妇女自身进步与发展的迫切需求;也是妇联组织履行职能、带领妇女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服务的现实需要。建设全国妇女教育培训体系,是妇联组织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重要任务。

妇女教育是我国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教育事业,大力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大力普及和巩固九年义务教育,加快发展职业教育,着力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大规模开展培训工作,倡导建立学习型社会, 使中国特色教育事业蓬勃发展。妇女受教育权利得到有力保障,妇女受教育数量和层次大幅度提高,男女受教育比例差距逐步缩小,妇女理论研究不断深化,女性学科建设取得新的成果,妇女教育培训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提高妇女素质始终是妇联组织长期的战略任务。多年来,各级妇联主动协助党和政府开展妇女教育培训工作,推动落实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相关指标,大力实施“女性素质工程”,面向广大妇女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教育培训工作,在国民教育和社会教育中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妇联系统教育培训的规模不断扩大、效益明显增强、阵地得到拓展、机制不断健全、工作格局初步形成。实践中,培养了一批经验丰富的专兼职师资队伍,形成了一批妇女教育研究成果,建立了一批有特色的妇女院校和妇女培训基地,为建设全国妇女教育培训体系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妇女教育培训工作中需要解决的问题。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要进一步纳入国民教育和终身教育体系;妇女教育培训机会及资源需进一步体现公平;妇女整体素质尚不能满足自身发展需求和建设人才强国需要;妇女教育培训工作在不同地区、不同领域、不同群体中发展不平衡;妇联系统教育培训体系不够健全,资源有待进一步整合,质量需要进一步提升。

建设全国妇女教育培训体系面临良好机遇。我国处于改革发展关键阶段,面临重要的战略机遇期。党和国家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出台了关于加强人才工作、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国家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全民科学素质教育行动等重要文件,为发展中国特色教育事业提供了有力保障。党的十七大进一步强调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要求深化教育改革,实施素质教育,完善国民教育体系,构建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这为建立符合妇女人才开发规律、有利于妇联组织发挥优势的妇女教育培训体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营造了良好的环境。

二、指导思想与总目标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树立大教育、大培训理念,推动在国民教育中发展妇女教育,依托社会资源促进妇女教育培训,发挥妇联组织优势,深化“女性素质工程”,全面提升妇女综合素质,提高妇女参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能力,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培养高素质的建设者和劳动者。

总目标:建设和完善以国民教育为主体、以社会教育和妇联教育培训为依托“一体两翼”的全国妇女教育培训体系;努力使妇联组织成为国民教育的推动者、社会教育的参与和推进者、妇联教育培训工作的主导者;促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纳入国民教育、社会教育和妇联教育培训体系,提高全社会男女平等意识;推动男女平等享有教育培训资源,缩小男女受教育差距,提高女性受教育程度和水平;促进资源整合,建立有效机制,形成多层次广覆盖的妇女教育培训网络;创新发展妇联教育培训事业,推动形成“政府主导、妇联推动、社会支持、妇女受益”的社会化妇女教育培训工作格局,为共建共享和谐社会培养合格的妇女劳动者和妇女人才。

三、重点目标与任务

(一)推动男女平等接受国民教育,缩小男女受教育差距

1、推动女童学前教育目标实现

发展03岁儿童早期教育;实现大中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适龄女童基本接受学前三年教育,较大幅度提高农村女童接受学前一年教育比例。

2、推动女童义务教育目标实现

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进一步推动消除义务教育阶段性别差距,降低女生辍学率,小学阶段女生净入学率保持在99%以上,初中阶段女生毛入学率达到98%以上,保留率达到95%。保障贫困女童接受教育的基本权利,提高残疾女童随班就读比例,推进农民工子女与当地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3、推动缩小高中及以上阶段男女教育差距

推动发展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提高高中和高等教育阶段女生入学率及巩固率,缩小男女接受高中及以上学历(学位)教育差距,提高高学历女性比例。重视加强女大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努力办好各级各类女子院校。

4、推动扫除女性青壮年文盲

推动健全扫除妇女文盲的工作协调机制,力争实现1550周岁青壮年女性文盲识字率达到95%左右,重点抓好扫盲后的继续教育,努力控制和避免扫盲后的复盲。

(二)推进男女平等享有社会教育资源,提高妇女参与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1、参与并推进农村妇女教育培训

在政府有关部门开展的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和劳动力转移培训中,扩大妇女参与面,妇女培训比例达到40%以上。要提高农村妇女科技致富能力和转移就业技能,帮助更多的妇女获得技术证书,成为有文化、懂经营、会管理的新型女农民。同时,注重提升农村妇女的思想道德水平、科学文化素质和依法维权能力。要特别加强对妇女骨干的培训。

2、参与并推进城镇女职工教育培训

在企事业单位、新经济组织等各种岗位技能培训和失业、失地妇女创业就业培训中,提高女职工参训比例和失业妇女就业比例,增设有女性特色的培训内容,提高女职工思想道德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增强创业就业和岗位建功能力。

3、参与并推进女干部、女企业家和专业技术骨干教育培训

按照《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要求,推进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校、普通高校等机构增加女干部培训比例,女干部脱产培训一般每年不少于12天,县处级以上女领导干部每5年参加培训累计3个月以上。鼓励女干部参加相关学历教育,着力提高女干部参政行政能力。重视女企业家和专业技术骨干的教育培训,提高她们的管理水平和创新能力。

(三)发展妇联教育培训事业,加强教育培训能力建设

1、加强妇联教育培训网络建设

通过新建、改建、扩建、共建等多种方式,发展和壮大各级妇女教育培训阵地。

——妇女培训基地建设。发展妇联培训基地,推进各级各类妇女(儿童)培训中心、农村和社区妇女学校等建设,加强基层妇女干部培训、妇女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就业培训,开展思想道德、科学文化、法律法规等教育,提高妇女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能力,帮助妇女增加收入,提高生活质量。发挥全国妇联人才开发培训中心的示范带动作用。

——家长学校建设。按照《全国家庭教育工作“十一五”规划》要求,办好各级各类家长学校,加强规范管理,提高办学质量,构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服务网络,宣传“为国教子、以德育人”理念,普及家庭科学育儿知识,提高家长素质和家庭教育水平。

2、加强女子院校建设

通过多种途径,提高各级各类女子院校的发展能力。

——发展地方女子院校。推动女子院校提高办学质量,加强女性学学科、专业、课程及教材建设,形成科研与教学相互促进的互动机制,探索有利于女性人才成长的教学模式、管理模式和德育工作模式。努力办好妇联系统妇女干部学校,发挥其在妇女干部培训中的作用。运用社会资源着力发展女子职业教育培训。

——办好中华女子学院。努力把中华女子学院建成高质量的女性人才培养、理论研究、信息资料、国际交流的中心,发挥其在妇联系统院校中的带头、引领和服务作用。

3、加强妇联干部培训

统筹规划,有序开展妇联系统干部培训,提高妇女工作者履职能力。

——妇联专职干部培训。实施《20062010年全国妇联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建立妇联系统初任干部和提职干部上岗培训制度,实行在职干部和领导干部轮训培训制度,达到中组部对干部培训的要求,提高妇联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

——妇联兼职干部培训。利用妇联系统各类教育培训资源,大力开展兼职妇女工作骨干培训,着力加强各级妇联常委、执委的培训,注重对妇联团体会员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组织、引导、服务妇女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能力。

——妇联教育工作者培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对各级女子院校和培训机构领导者、管理者及师资队伍的培训,提高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

4、加强妇女教育理论研究

构建中国特色妇女教育培训体系,提高妇女教育理论研究水平。

——加强理论研究。加强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和教育理论研究,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创新研究,繁荣学术,推进理论发展,为妇女教育培训事业提供理论支撑。

——加大调研力度。调查研究妇女发展和教育培训状况,总结经验,探索规律,研究新情况、新问题,为完善妇女教育政策、提升妇女教育培训水平提供参考和依据。

——整合研究资源。发挥妇联系统理论研究优势,联合社会科研机构和科研力量,建立合作机制,形成研究合力,壮大研究队伍,提高研究能力和水平。

(四)深入开展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教育,弘扬先进性别文化

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纳入国民教育、社会教育和妇联教育培训体系。推动男女平等教育进学校、进教材、进课堂,在教育管理、教材设计和教学过程中体现男女平等。

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引导妇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在共建共享和谐社会中不断提高文明程度,建设和谐文化。

宣传先进性别文化。采取面授课程、专题讲座、远程教育、网络课堂、大众传媒等多种形式,传播和发展先进的性别文化,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四自”精神,为妇女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为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作贡献。

四、主要措施

(一)坚持党委和政府的领导,建立和完善妇女教育培训协调机制

1、争取党委和政府支持。进一步推动妇女教育培训工作。建立协调领导小组,指导并推动妇女教育培训工作健康发展。

2、推动人大、政协加大督查力度。依法督查妇女儿童受教育权益落实情况,加强对相关问题的专题调研;发挥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参政议政作用,针对妇女儿童教育问题提出议案和提案,提出建议和对策。

3、推动发挥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作用。促进成员单位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制定面向妇女教育培训的支持政策,落实妇女教育培训指标,加大评估力度,保障妇女受教育权益。

4、拓展妇联协调工作机制功能。通过“双学双比”、“巾帼建功”、“五好文明家庭”、“双合格”、“维护妇女儿童权益”领导小组,广泛开展更具活力、更富实效的妇女教育培训工作,形成整体推进、同步实施的大教育、大培训格局。

(二)加强资源整合,提升妇女教育培训整体效益

5、加大推进力度。通过发挥社会化协调机制作用,结合党政干部教育培训、星火科技培训、阳光工程、创业就业培训计划、全民科学素质行动等工作,推动妇女教育培训目标的落实。

6、协调社会资源。通过国民教育和社会教育渠道,推动普通高校、电大、职大及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开展妇女教育培训;推动机关、企业事业、行业协会等单位,组织女干部、女职工开展岗位练兵、岗位成才等培训活动;重视发挥互联网和远程教育的作用,拓展教育培训手段和平台,提高社会教育资源的利用率和受益面。

7、整合妇联资源。发挥妇联系统女子院校、人才培训中心、妇女干部学校、社区和农村妇女学校、就业创业培训基地、家长学校、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及妇女儿童基金会的教育培训功能,对培训阵地、培训项目、师资队伍、工作载体等进行统筹规划,做到优势互补、互动联动,做优做强妇联教育培训品牌。引进国际合作资源,争取国际资金,拓展合作项目,扩大培训效益。

(三)加强院校和基地建设,增强妇女教育培训发展后劲

8、实施“院校建设112工程”。重点建设和发展1所全国妇联直属普通高校(中华女子学院)、10所地方妇联所属普通高校、20所妇女干部学校,包括公办、民办、妇联办或共建的妇女教育培训院校。运用国家政策、借助社会资源,壮大女子院校力量,着力发展女子职业教育。采取多种措施,提高中华女子学院办学实力、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发挥龙头带动作用,提升在国内外的影响力。

9、加快基地建设。各级各类妇女教育培训基地要争取政府支持,完善基地建设,增强培训实力,拓展培训功能,创新培训载体,开发培训项目,做优培训品牌,提升管理水平,做到有计划、有教材、有评估、有效益。

10、推进师资队伍建设。制定并实施“师资培训计划”,建立妇女教育培训师资人才库。按照规模适当、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专兼结合的要求,建设适应妇女需求的教育培训师资队伍。

11、加强学科和教材建设。女子院校重点建设好特色学科和专业,组织编写妇女干部培训教材和符合市场需要及妇女需求的高质量教材,提高教材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用性。

12、加快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妇女教育培训信息网络,推动现代信息技术在教学、科研和培训中的运用。

(四) 加强教育理论研究,提高妇女教育培训水平

13、发挥妇女研究机构作用。依托中国妇女研究会和各级妇女研究机构,发挥21个“妇女/性别研究与培训基地”作用,发展地方性、区域性妇女教育研究团体,推动中国特色妇女理论研究,为妇女教育培训实践提供指导。

14、重视运用社会研究力量。运用党校、行政学院、高校及科研机构的研究力量,发挥中国家庭教育学会、中国家庭文化研究会等社团组织作用,共同开展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教育、妇女教育等专题研究。

15、提升妇女教育专业学会水平。加强中国妇女研究会妇女教育专业委员会建设,完善内部机构,强化工作职能,提升理论研究与教学研究水平,发挥辐射带动作用。

(五)加强宣传教育,营造妇女教育培训良好环境

16、深入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全社会对妇女教育培训重要性的认识。

17、依托社会主流媒体和妇联系统宣传阵地,进一步营造男女平等享有教育培训资源的舆论氛围和发展环境。

18、加强对妇女教育培训特色和工作成效的宣传,扩大女子院校、妇女教育机构和培训基地的社会影响,争取社会各界大力支持和广泛参与。

(六)广辟经费渠道,建立妇女教育培训投入机制

19、推动政府不断增加教育培训专项经费,提高公共财政对妇女教育培训的支持力度,体现对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妇女教育培训工作的倾斜。

20、探索并推广“免费培训、政府补贴”、“贷款培训、就业还贷”、“企业出资、订单培训”等多种模式,补充妇女教育培训经费不足。

21、采取政府投入、公办民助、社会力量捐资办学、国际项目资助等多种形式发展妇女教育事业,形成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益组织和个人共同承担的投入保障机制。推动健全教育资助制度,保障经济困难家庭子女享有平等教育培训资源。

(七)开展检查评估,建立妇女教育培训激励机制

22、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妇女儿童发展相关目标,制定本纲要的检查重点和评估方案。

23、组织专家对本纲要目标进行检查和评估,将结果报送相关部门,为研究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并督促重点问题的解决。

24、开展专题调研,推动有关部门抓好妇女教育培训工作。在检查、评估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定期表彰先进,及时通报问题。

(八)健全工作机制,推动妇女教育培训体系建设

25、全国妇联成立妇女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指导、推动妇女教育培训体系建设,明确职责分工,整合相关资源,强化监督检查,建设和完善全国妇女教育培训体系。下设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

26、完善妇联教育培训工作机制。建立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会议制度、妇女教育培训工作信息交流制度、女子院校校长和培训中心主任联席会议制度、妇女教育培训工作专家咨询制度等,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各级妇联要解放思想、勇于创新,把教育培训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因地制宜制定实施办法和具体措施。

 

 

 

 

 

 

 

 

 

 

 

 

 

 

 

 

 

 

 

 

 

 

 

 

 

 

 

主题词:妇女教育培训体系  纲要  通知

送:全国妇联名誉主席、主席、副主席、书记处书记

发:解放军总政治部、武警部队政治部,中直机关妇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妇工委,全国妇联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全国妇联办公厅                2007年12月29印发

(共印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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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65103517  传真:010-65103518  邮箱:fupeizhongxin@soh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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